日前,河南省商丘一女子发视频称,她被抱养37年后,亲生父母找来,并留下10万现金,在正式见面的饭桌前,她向亲生父母,表达了对当年给他人抱养一事的愤怒,并向生母磕3个头,以谢怀胎10月之恩,明确拒绝认亲!
该女子的人生可谓充满坎坷。1987年被抱养后,命运似乎并没有对她格外眷顾。9岁时养母离世,之后养父和养兄也相继离开,寄人篱下、颠沛流离成了她生活的常态。幸好在姐姐和姐夫的支持下读完大学,而后又通过自己和丈夫的努力返乡创业成为养殖户。这样的人生经历,每一步都写满了坚强与不易。
亲生父母的到来,带来的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被压抑多年痛苦的爆发。10万现金看似是弥补,可又怎能轻易抹去曾经被弃养的伤痛?从血缘角度来说,怀胎十月之恩的确很大。但从情感和道德层面看,当初的弃养行为就像一把利刃,切断了本应紧密相连的亲情纽带。
要知道,被弃养者往往会在心理上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这些创伤可能伴随他们一生,影响他们的人际关系、自我认知等各个方面。就像该女子,她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成长,那些痛苦的回忆已经融入她的生命,不是轻易能被一笔勾销的。
亲生父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弃养,都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也许当初有难言之隐,也许是生活所迫,但这都不能成为忽略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的理由。
有人可能会说,血浓于水,应该给亲生父母一个机会。可是,被弃养者的内心,谁来体谅?她已经构建了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庭、事业,她的身份认同更多的是与养父母这边相连。她内心的脆弱就像瓷器,虽然看似完整,但一旦触及被弃养的伤疤,就可能瞬间破碎。
在我们的社会中,弃养行为本就是违背伦理道德的。那些弃养之人如果真的心生悔意,应该在不打扰对方生活的前提下,尽自己的能力去补偿。而不是在这么多年后,强行闯入对方的生活,还奢望得到原谅和认可。毕竟认亲这件事,不是单方面的意愿就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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