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四种行为进行抓拍,即一是“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二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三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四是“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具体设置点位

序号

设置设备地点

1

新104国道与昆阳镇垟教村路路口

2

新104国道与麻步镇镇前路路口

3

新104国道与萧江镇前村路口

4

飞鳌大道与万全镇纬一路路口

5

鳌江镇车站大道与通莲路路口

6

鳌江镇兴鳌中路与鸽巢路路口

7

鳌江镇兴鳌中路与昌牌路路口

8

万全镇郑林东路与农大路路口

9

万全镇郑林西路与经三路路口

10

104国道与萧江镇毛家处路路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4日

来源:平安平阳责编:徐继育审核:陈娴 林斌监制:吴日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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