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又上了热搜,遗憾的是,不是因为学术好正能量上的,而仅仅是因为一位卖方便面的小商家,从而牵扯了校方还有另外一个女商家。
事情一点也不复杂,一位大叔在济南大学某食堂经营了很多年,主打一碗面只要3元5毛,如果你自己买面来,只收5毛加工费,因为价格合理,深受同学们的欢迎。
不知为何,今年济大超市不乐意了,因为他的泡面是卖10元一碗的,于是找到大叔,让他也卖10元,大叔拒绝了,这么坑人的事他做不出来。
对于超市来说,这是给你敬酒不吃你要吃罚酒呀,那就不能怪我手段狠了,你不让我挣眛良心的钱,我就要砸你的饭碗。
于是超市老板娘出马,没费什么周章,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或者是证据,反正没过几天大叔不见了,他的摊位也被清空了。
这下,学校很多同学对此表示愤慨,一位有良心的商家为何要被辞退?学生本来只是消费者,都是用父母的钱,而且还有很多并不富裕的学生,一碗3块5毛的面不买,要去买10元一碗的?不说脑子进水么,经济条件也不允许呀。
学生们纷纷在学校各平台对此事发表评论,力挺大叔,还猜测校方与超市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随着舆情的不断发展,校方出了一份告知书,对超市进行整改,整个告知书都是隔靴搔痒,几条意见不都是超市应该做到的吗?如果以前这些都存在问题,怎么能让他经营的?管理部门是不是严重失职,是不是对学生的食品安全不够负责,那他们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更滑稽的是,“对外热食商品部分全部撤架”,这句话又是部分不是全部,可我想这是高等学府,我的学历不支撑我能完全理解他的意思,就说部分吧,那为什么一部分要撤一部分又可留呢?原因是什么?十元一碗方便面的留不留?利润高的撤不撤?利润低的,学生需要的留不留?这留与不留不还是自己说了算,这公告不就是公告了一个寂寞吗?
校方还安抚学生,大叔的走不是学校赶走的,更不是超市和学校联手赶走的,是大叔自愿走的。
我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都看了觉得太搞笑,济南大学也是知名大学,能进该校的学生虽比不上清华北大,但也能算是比较优秀的孩子吧,学校方对自己的学生的智商就是这样估计的,就认为学生觉得学校说的对?自欺欺人的事往往打脸打的快。
很快,大叔发声了,校方要断水断电。做餐饮你断了水断了电让人如何做?这一手手段果然高,你不走但你经营不了,如果你还不走,租金能不能不付呢?
我还想,大叔断水断电了,那超市断了吗?这事还没弄清,超市倒是很正义,力挺校方,因为校方出了“新规”,所以你们都懂。
还真是都懂,“新规”不如说是“新鬼”,各怀鬼胎,是谁让超市女老板可以这样嚣张,可以这样肆意妄为,人家3元5毛一碗方便面,超市10元一碗,校方该不该处理惩罚该超市?哄抬物价该不该处理?这样一心想黑学生钱的超市有没有必要存在?校方为什么会纵容超市的行为?
有网友说:超市也不容易,毕竟要孝敬学校各个领导,不卖贵点,怎么孝敬,校长又怎么可能向他说话。
当然这说的可能片面激进了,但有动向就该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个学校,不在学问上做文章,把力气用在刮钱上,这样的学校能培养出好的学生吗?
以前把教师比作蜡烛。弄了半天,学生和家长才是蜡烛。熬干了自己,供养了多少人。
某些学校领导不要把“唯利是图”当作是自己的写照,“教书育人”的目的和职责不能与你们渐行渐远,这才是你们的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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