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5 日晚间,尚纬股份控股股东李广胜操纵证券市场案终审判决出炉】12 月 13 日,尚纬股份收到控股股东、实控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700 万元。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 100 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李广胜操纵市场案发已两年多。此前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此次终审除量刑变动,其余基本维持原判。尚纬股份曾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李广胜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00 万元,尚有 500 万元未归还,且公司关于其持股情况披露不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广胜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12 月 11 日晚,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共同提交的《督促函》,督促李广胜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在李广胜被刑拘前,其弟弟李广元因卷入重大贪腐案件获刑十一年。目前,公司已收到董事李广胜等的辞职报告,同时提名盛业武等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盛业武为公司总经理。尚纬股份称,本次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