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公布。根据规定,2024年度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94户。其中,南宁市274户,柳州市369户,桂林市979户,梧州市403户,北海市180户,防城港市136户,钦州市212户,贵港市325户,玉林市462户,百色市313户,贺州市150户,河池市430户,来宾市495户,崇左市166户。
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是什么?补贴金是多少?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2.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3.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根据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值。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
新建农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充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占或少占耕地,顺应地形地貌,不得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3.2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72万元,自治区补助0.49万元。
其他县户均补助3.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68万元,自治区补助0.49万元。
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要程序有:确定对象、危房评定、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拆除旧危房、拨付补助资金等。根据有关规定,今年12月基本完成农户补助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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