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红安县作为湖北省完善集体林采伐改革试点县之一,积极探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路径,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优化了集体林采伐审批流程,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为改善涉林营商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

集体林采伐审批过程中存在报件资料繁琐、审批时效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农增收渠道,不利于林业经济发展。针对这一些难点,红安县林业局全面梳理和优化了集体林采伐事项,精心制定集体林采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了集体林采伐申请责任主体,简化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放宽了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取消了林木采伐主伐年龄限制,对人工商品林抚育采伐实行按面积批准,并实行了林木采伐小班信息矢量化管理。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减少了申报资料,优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长,实现采伐证一日办结,极大的提高了林农的积极性,有效实现了对林木资源的动态化管理,也为后续的林木采伐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截至目前,红安县通过改革试点办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1份,面积达到343.31公顷,蓄积量达到3291.66立方米。下一步,红安县将继续完善林木采伐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努力打造审批更少、流程更优、体制更顺、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为当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熊卜宇 夏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