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1899—1967),中国现代社会学家、优生学家,江苏省宝山县罗店镇人,幼时同时接受中国传统教育和新兴西式教育。1913年依父亲遗命入清华学校读书,后因运动受伤感染,右腿截肢。1922年赴美留学,1924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学习动物学、古生物学和遗传学,1926年获理学硕士学位并回国讲学任教,先后在上海吴淞国立政治大学、东吴大学、光华大学、清华大学等校任教,1929年出版《中国之家庭问题》。抗日战争期间,在西南联合大学讲授优生学课程的同时,另外开设西洋社会思想史、中国儒家社会思想史等课程。1952年,潘光旦调入中央民族学院,从事少数民族历史研究。1967年6月病逝。
潘光旦先生是中国现代化早期一位重要的社会学家,在推进社会学中国化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他的思想可谓自成一派,在1946年发表的《派与汇》中,他将其命名为“新人文思想”。他的社会学学说立足于人性之生物性,经常被定位为“优生学家”,但是这一评价只注重了潘先生理论应用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其理论的根基与最终目的,严重低估了潘光旦思想的深邃及其深意。当时中国的社会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几个流派,其中有两个取向是社会学界普遍采用的立场,分别以社会性因素解释社会文化现象、以文化层面因素解释社会文化现象。潘先生对这两个取向都有所批评。
他将自己的学说定位为以生物因素解释社会文化现象这一流派。这与当时的主流社会学家保持了距离。而这里的生物因素并不能简单对应“优生学”,“优生学”仅为其基础理论的社会之“用”,而非其理论的“本”。潘光旦的基础理论是一种立足于人之生命而构建的、以人为本的社会学学说。在本质上,他将传统儒家思想予以科学化和现代化,为我们提供了一套新的理论学说,在很大程度上也更新了传统儒家学说。
01
社会的线、面、体
离不开个人作为起点
潘光旦的社会学中国化道路,与后来影响极大的社区学派不同。以吴文藻、费孝通等人为首的社区学派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实地研究,探索中国社会的特点,并基于此提出一套社会学理论,例如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社会继替”等概念。而潘光旦的学说立足于人性的生物人假设,以科学理性精神重新解释儒家,尤其是孔子、荀子等人的学说。总而言之,他以科学精神去除中国传统人文思想的“蔽”,从而建立了一套适合其所处时代的理论,提出“新人文思想”“位育”等概念。
在社会学的学科建设方面,潘光旦表现出自觉的努力。尤为突出的是,他在1948年发表了《社会学者的点、线、面、体》一文。这篇文章的批判色彩很浓,可以说,对当时主流社会学家的研究范式都进行了有力的抨击。其背后仍然是潘先生以人为本的社会思想。据他的观察,当时的社会学人将研究焦点放在了“线”“面”和“体”上。“线”对应“关系”,是“点”(指人)与“点”之间的刺激与反应。若只关注“关系网络”等“面”,好比养蚕人不让蚕结茧,而试图让所有的丝吐在一个平面上,形成方的、圆的形状,结果只沦为一种点缀品,不切实际,用处也不大。“结构”是社会的立体概念,包括社会史观等。但无论是关系、网络还是结构,在潘先生看来,在研究中都发生了错位。因为不注重“点”的“线”“面”“体”研究,都缺乏必要根基,难免失诸空疏。难以想象,一个没有支点、重点、立点的社会结构是如何立得起来的?他批评道:一个专拿人以外的事物做资料的结构论,给人一种人去楼空的感觉;专以关系与关系的格局为主题的讨论,所关注的仅是死蜘蛛所遗留的网,生命是早就没有了。
潘光旦明确提出,不以每一个人为起点而去讨论社会的线、面、体,总有好几分不着边际、不得要领。他所说的每一个人,就是生物人假设基础上的人,这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片面的人,而是有生命的、整全的人。其中,人性是核心问题。应该说,不同流派的社会学学说背后都有一个人性假设问题。例如,涂尔干学派的社会理论背后是社会人假设,在潘光旦的视角下,这也有些失之片面了。在探讨人性方面,潘光旦认为文学的路径反而比心理学等科学路径更切合实际。好的文学是人类过往常识和经验的总记录;而心理学的实验室方法是无法契合人的实际生活经历的。他反诘:“试问喜怒哀乐以及其他情欲的实际场面可以在实验室里摆布出来而记录下来么?”潘先生在本科和硕士阶段接受的都是理科的训练,他对科学路径之局限性的反思是鞭辟入里的。
02
建设一个好的社会
需要有“好人”
潘先生认为社会学研究乃是对人事的研究,其中“人”是关键。根据他的观察,不仅社会学不重视对人的研究,其他各类学科也都不怎么重视,使得对人的研究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例如,人类学研究的也不是“人”,而是人活动后的产物——文化;它只看见文化的自生自灭,而根本看不见人,即便偶然看到人,也不过将人视为任文化摆布的“可怜虫”而已。很多学科只是在人的外围兜着圈子,如同走马灯中走马之于蜡烛一般。其他诸如人体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虽说进入了人之身体,但提供的却是关于人的支离破碎的知识。
对人的研究必须从人之现象本身入手,而人是囫囵的、整个儿的。潘先生的学说具有浓厚的生命哲学色彩,立足于人之生物性,注重人的整全性。而且,这里的人并不是社会学惯常讨论的“人群”,而是尤为看重人之个性、人之本性。这种观念一方面来自其学术训练的背景,即生物学和遗传学,使他尤为注重人的生物/生命倾向;另一方面,传统儒学深刻影响了潘光旦的学术思想,例如儒家的“修身”观念,而“修身”直接对应于“好人”思想。
如果说潘光旦将其社会学学说以“新人文思想”命名,那么核心便是立足于人的社会学学说,目标是培养“好人”。这里涉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议题,一个最清晰的说明来自潘光旦的“两纲六目论”。这一理论最初在1939年提出,“两纲”分别为个人和社会这两个方面,个人维度包括通性、个性和性别这“三目”,社会维度包括社会秩序、文明进步和种族绵延这“三目”。个人的三目与社会的三目又呈一一对应关系,例如通性对应社会秩序,个性对应文明进步,性别对应种族绵延。这可以进一步解释新人文思想的理论基础。说到底,其核心在于立足个人,主要任务是帮助个人处理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潘先生新人文思想的标志性概念是“位育”,即安其所、遂其生。他认为,个人得所位育,家庭、社会、国家、民族才能渐次得所位育。其中,个人位育是基础。取得个人位育的人,可以说才接近做一个“好人”的理想。
而要说清“个人”这一概念,不得不提潘先生的自由思想。他认为真正的自由不是无所限制、泛滥无归,“随心所遇不逾矩”才是自由的最高境界。其中需要一种极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即所谓“自强”;而自强的基础是“自我认识”,即所谓“自明”。诚然,实现这一目标很难,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持续的努力,不断接近这一目标,做一个“好人”。
由此可见,潘先生提出的新人文思想关键在于“人”,尤其是个人。在这方面,他对儒家的“修身”思想有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以“自我认识”和“自我控制”为具体研习方法,帮助个人推进实现个体人格健全的目标。这里的“自我认识”,是指需要借鉴所有知识类型(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让个体认识到自身的优点和缺点,然后有所行动(“自我控制”)。潘光旦认为,建设一个好的社会,需要有“好人”,好人就是具有“自我认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健全人格。
03
潘费对话中扩展社会学传统界限
潘光旦推进社会学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事件是他与费孝通之间跨越了半个世纪之久的学术对话。这场对话始于1946年,迟至1993年甚至2003年才结束。潘光旦在现代化早期就提出了中国本位的社会学学科建设思想,依托于传统文化,对西方文化中的核心思想(如自由、平等、博爱等)有所批判,并对当时的社会学研究颇有不满。这种不满在1946年潘光旦对费孝通著《生育制度》一书的批评中表现得非常鲜明。
潘光旦认为,社会科学的分科固然可以在某一方面精深推进相关研究,但也产生了“我执”的弊病:学者们在解释社会现实时,过于依赖某一思想流派,从而产生了“一切皆我自家来”的狭隘心理倾向。在学术层面,即便可以构建起一个表面很完整、内部也玲珑精致的逻辑结构,但无法圆满地解释其所研究的社会现象。以《生育制度》为例,费孝通秉持结构功能论,认为生育行为是社会和文化的“社会继替”所要求的,而对于个人在这方面的想法和欲望则缺乏探讨,显然忽视了人之主观能动性。
究其原因,是这一流派的人性之社会性(即社会决定论)假设所导致的。这也是社会学范式的一个“痼疾”,在人性假设方面“有偏”。潘光旦在提及“社会学者的点、线、面、体”时,所批评的就是这一问题。可以说,潘先生的观念深刻影响了费孝通,即便当时费孝通并没有作出回应。但在1993年的《个人·群体·社会》和2003年的《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中,费孝通直接回应了潘光旦的批评,并深刻反思了自己早年“只见社会不见人”的研究取向。潘光旦和费孝通告诫后来人,人的生物性假设是磐石一样的存在,社会研究者断不可忽视。
费孝通试图将人性之“生物人”“社会人”与“文化人”三个假设统一起来,以扩展社会学学科的传统界限。他的一个努力是,将潘光旦的社会学思想纳入当代社会学学科建设的主流脉络中,例如重提位育思想等。可以说,通过费孝通的努力,潘先生的社会学理论也进入了新时代的学科建设进程中,并为今天推进新时代以人为本的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可贵的思想资源。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潘光旦社会学思想研究”(21BSH026)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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