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乳市监处罚〔2024〕469号)显示,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自己的拼多多网店“东宝官方旗舰店”中“原香花生”的商品页上发布的广告中“无糖”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因此,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花生制品的专业生产厂家,并涉足脱水水果蔬菜、生物科技产品(花生蛋白粉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旗下“东宝牌”油炸花生仁曾获山东省“名牌产品”和山东省“民营经济知名品牌”,“东宝”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