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12月6日,敦化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对两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进行了检查,旨在检查是否存在机具倒卖、租赁以及库房挪作他用等情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和壮大对于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们不仅是整合农村现有资源,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主力军,而且还能够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营,激发农村经济的内在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今后敦化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将会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杨立杰)

来源:敦化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