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12月16日公告,第四大股东刘艳华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417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汇金通:第四大股东刘艳华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汇金通12月16日公告,第四大股东刘艳华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417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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