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东省新泰市联合调查组通过新泰市官网发布通报称,关于网传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关爱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呼吁大家不传播隐私信息。
据此前报道,12月12日,山东泰安,网曝一名12岁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疗,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网传图片显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阴道炎就过医,但当时无人报警。女医生上报医务部还被反问,“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
12月13日,新泰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女孩现在还在住院治疗,家长考虑到孩子的隐私和承受能力,不想把这个事情过多透露给外界,不希望被太多人关注。我们目前都在积极关注和处理当中。”新泰市卫健局回应称:”医护人员昨天就已报警,警方现在已经介入调查。“新汶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则表示,“关于此事,无可奉告。”
网友评论
许多网友纷纷吐槽:与不满14岁女性发生关系,不论自愿与否都是强奸,该医院医务部是不懂法吗?
也有网友猜测:女孩的父母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做为父母亲,明知道自己12岁的女儿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会无动于衷?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应强制报告
2020年5月7日,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该《意见》明确提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意见》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此次事件凸显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存在严重漏洞,性教育缺失是普遍现象。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家长未能及时察觉并引导孩子正确对待性与情感,孩子在生理与心理发育关键期缺乏必要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力,制度落实与监管环节的薄弱。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疗机构、学校、家庭等各方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撰文 | 梅斯医学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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