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刘庭梅 通讯员 邓辉

“要紧扣‘全力提升服判息诉率、决战决胜积案清理、狠抓审限内结案率’三大重点任务,以重点指标突破带动审执质效整体提升。”日前,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召开的第三季度业务数据会商会上,该院院长魏明提出要求。

2024年以来,绥芬河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公正与效率”,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抓手,坚持“九分落实”的拼劲、干劲、韧劲,狠抓提质增效,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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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法官针对一起执行案件,走访调研某企业 摄影 董明金

科学运用指标 做深数据管理

“平均结案时间为39.2天,同比减少6.53天,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每周,绥芬河法院案件管理部门都会将核心业务数据汇总并发给每名员额法官。

2024年以来,绥芬河法院深刻认识到核心业务数据的价值和作用,牢固树立“用数据说话”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学深悟透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强化数据成果转化应用,努力实现审执工作新突破。

绥芬河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指挥棒”与“体检表”作用,形成“日监测、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努力从“数字中的问题”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找准审判管理工作的突破口与着力点。

该院综合运用数字法院、审判质量管理等系统,坚持每周对审判执行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每月组织各业务部门会商,以“数据把脉”,用会商“开方”,切实做到早研判、早行动、早见效,精准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今年以来,该院共召开数据会商会10次,对照落后指标、薄弱指标,逐项查原因、找短板、定对策,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此外,该院逐步健全“一周一通报”结案督促制度,通过定期通报、动态提醒等方式,着力提升办案效率,让公平正义加速实现。今年以来,该院共通报结案情况30余次,发出案件办理工作提示8份。

改善审执工作 做优案件审理

“我真是遇到难处了。绥芬河一家企业欠我150余万元,我申请执行,可该企业账面一分钱没有,执行不下去。”近日,辽宁沈阳某公司负责人找到绥芬河法院承办法官,寻求解决方案。

针对此案“是否可以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合议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可以追加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另一种观点认为,股东认缴期限过长,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具备破产条件,股东不申请破产的,可以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承办法官在办理此案时,将合议庭的两种观点提交民事法官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最后得出“应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结论。

2023年,绥芬河法院设立刑事、民事、执行、立案4个专业法官委员会,健全类案检索、专业法官会议集体会诊、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梯次解决机制。同时,逐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将审判实践中带有共性的案件进行归纳梳理、提炼,转化为“综合指导”,有效提高了全院法官运用法律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该院集中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运用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增强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此基础上,该院建立院领导统管、审管办专管的业务指导机制,加强三大审判及立案、执行等业务条线纵向指导。今年以来,该院共召开4次各条线工作会议,连续三季度分条线开展案件评查,尤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逐案评析,及时纠正法官容易忽视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减少发改案件增量,降低案件发改率,基本实现了“条线好、整体优”的工作格局。

通过修订完善《对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6项制度,该院定期对院庭长、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进行考评通报,考评结果与审判绩效奖金、评先选优、提职晋级挂钩,切实发挥审判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强化监督管理 压实“关键少数”

“姜副院长,我会让亲属代为偿还,请您放心。”日前,在绥芬河法院副院长姜广峰耐心释法析理后,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韩某郑重承诺。

2024年6月,因绥芬河市某木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来到绥芬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人员在审查执行立案材料过程中,发现该起案件被执行人可能有偿还能力,该案具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姜广峰探索将端口前移,启动“执前调解”程序。

当得知韩某有还款意愿但无足够财产时,姜广峰另辟蹊径,找到韩某的亲属反复沟通。最终,在姜广峰情理法相融合的劝说下,韩某的亲属一次性代为履行94万元,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绥芬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要求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头把案件办优办精,对本部门、本条线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体抓好检视、整改、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该院印发《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切实提高院庭长监督管理能力,对“四类案件”规范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院共对223起案件(其中“四类案件”为35起)进行全过程、全方位阅核,以“个案监督”强化“类案管控”,及时发现化解案件裁判中的潜在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审判质量,该院建立规范有效的审限监督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和缩短了办案时间,杜绝出现超审限案件,推进审判执行高效、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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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