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乾波
出品 |波哥看楼市
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乡村规划的进一步落实,农村村干部的作用也逐渐被凸显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村干部”才是贯彻落实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头羊”,才是乡村振兴的“中流砥柱”。
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了,2025年的村干部换届,不再完全依赖选票。过去,谁能当村干部,主要是看谁能拉到更多的选票,选上了自然就能当村委会主任或者村支书。
但随着乡村治理的不断深化,国家意识到——光靠选票,可能无法真正选出那些有能力、有担当的村干部;于是,新的村干部选拔机制应运而生。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按照一号文件的政策指示,2025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年份,乡村振兴的发展离不开党的好政策,也离不开优秀人才的参与,全国很多村委会即将迎来换届,村干部的选拔方式也会发生变化。
中央最新的政策已经明确指出,村干部的选举将结合“选票”和“能力”双重标准,同时对不合格的村干部会进行彻底的清查,这就是大家最近听说的“三查两清”新规。
整体归纳起来,目前最新的政策,在村干部的选拔上,更加系统和科学了,不再单独依靠选票来决定了,形成了一套新的方式:
选票立基+多元充实+纪律清查,有效进行三级联动。
从多元视角来选拔和充实村干部,同时兼顾素质的提高和全程德业的整体评价和考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下面具体来说一下:
一、传统选举方式依然存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是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体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所以,选票在村干部选举中依旧会发挥关键作用。这主要考虑村干部在村里的群众基础和威信等资质,不然工作也不好做,即使水平再高,也只能自己打铁,没人支持也干不成事。
同时,单纯依靠选票这个单一模式,以前也产生了很多问题,而导致最后选出来的干部并没有起到良好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反而造成很多腐败等现实问题。
以前在以选票为核心依据的时代,在村干部选举上出现了三个比较普遍的“乱象”——收受贿赂拉票+弄虚作假暗中操控选票+威逼利诱强迫选票,而这样选出来的干部,基本都是为了自己和个体小团队的利益而来的,要他们去客观考虑村民的利益,你觉得有多少可信度呢?
譬如,很多人当村干部,不是为了服务村民,目的很简单——贪污腐败、捞好处!为了让别人选他,有人送礼、贿赂拉票。花钱不怕,当上村干部以后,很快就能“捞回来”。
二、选拔方式多元化
1、增加考试面试环节:以前很多村干部“不识字、只识人”,现在不行了。想当村干部,得先过“笔试关”,考政策水平、法律知识。毕竟村干部得懂政策、会做事,不能连文件都看不懂吧?
一些发达地区可能会增加对村干部候选人的笔试和面试环节,以更全面地考察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选拔出更符合农村发展需求的干部。
比如,笔试过了还不算完,接下来得看“面试表现”。怎么解决村里的矛盾纠纷?怎么规划农田水利?怎么带村民搞经济发展?这些全是考察重点。
2、引入外部人才:国家正在推进“大学毕业生村干部更新计划”,通过正式的考试和面试,选拔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成为“村干部公务员”,为农村干部队伍注入新的活力和专业知识。
3、干部下派:全国已派出大量的驻村工作队和县级以上干部到乡村担任第一书记或村干部,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干部队伍的结构,也为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思路和资源。
如上,为了优化农村村干部队伍,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不仅大力实行“干部下乡”,选派县级以上干部到乡村担当第一书记或村干部,还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农村户籍退伍军人、乡村企业家等人才参与村干部换届。
据相关统计数据,截至 2024 年 3 月,全国累计选派了 290 多万名县级以上干部深入乡村。
此外,在上述两大步骤和环节外,现在很多地方开始大力推行“纪律3查2清”行动了,这对肃清村干部的不良之人和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村民办实事等,是一个有力的威慑和约束。
10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2024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其中,根据通报,今年1至9月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达7.7万人,被立案的人数已超过2023年全年。
这确实可以看出,在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严重,如果不有效整治,乡村振兴就难以发挥出真正的利民效果。
据报道,从12月1日起,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类似的纪律检查和清理行动,比如:
1、“3 查”方面:
●查欺压村民行为:严厉查处那些利用职权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干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的和谐稳定。
●查贪污腐败行为: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进行严查,确保农村资源和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查不明大额财产来源:关注村干部的财产状况,对于来源不明的大额财产进行调查,防止村干部存在违法违纪的经济行为。
例如,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泉街道西马曲村村委会原主任宋永胜,就因为挪用村里的公款被判刑15年。之所以如此,是宋永胜不仅是西马曲村的村主任,他还是一家企业的老板。
因为企业经营不善,宋永胜就想着用村集体的公款来盘活企业。没想到却是越陷越深,在短短的8年时间里,宋永胜就将村里的680余万拆迁款给挪用了。
结果就是宋永胜被开除了党籍,还被判刑了15年,万幸的是被挪用的拆迁款基本上都追缴回来了。
2、“2 清”方面:
●清理不良作风:清除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态度恶劣、不办实事、“官老爷”作风等不良现象,提高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清理违规行为:对村干部的违规操作、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清理和纠正,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村干部的选拔为什么要进行上述的“选票立基+多元充实+纪律清查”三级组合模式,和进行如此大强度的改革呢?
这点主要是考虑到,村干部作为一个基础组织形态,对村民来说了,是他们的领头羊;对国家来讲,关乎着乡村振兴大计的具体落实和实施的效果,确实太重要了。
村干部,特别是那些众多的“一肩挑”的干部,此类人员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基层群众,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能否落地落实。
例如,这些“一肩挑”人员,对村务的议、决、行具有很高的决策权,如果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就很容易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一大原因。
其次,多元选拔也是一个很好的策略,可以打破村干部人才队伍只来自村落的单一结构,可以带去很多新的思想和视野等,而且,相关上级单位委派和大学生村官介入进来,没有那么多本地众多关系的牵扯,会更加客观一些,对村民利益的保护也是一个利好。
其三,加上纪律方面的3查2清举措的强力推进,对全国各地的村干部也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约束,可以清理掉德绩不佳的干部,以激发出更多的正风正气,对加速和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众多的现实价值。
村干部换届新规的目的是选拔出真正有能力、有担当、品德良好的人来带领农村发展。
对于村干部来说,这次改革是压力,也是动力。毕竟,农村要发展,干部是关键;村民要幸福,干部得上心。在新规的引导下,农村的未来将更有希望,村民的生活也有望得到更好的改善。
希望这次改革,能选出更多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村干部,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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