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海南省科技厅原二级调研员、白沙县委原书记严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昌江县监委监察调查。
严正曾是正厅级干部,8年前因严重违纪落马。如今上述消息显示,他已二次被查。
严正。(资料图)
严正出生于1963年3月,海口人,长期在水利系统工作,曾任省水务局副局长、文昌市市长(副厅级)。
2009年,他出任白沙县委书记,并于2012年被明确为正厅级。
2016年12月,中共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纪委《关于严正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的说明;审议通过了省纪委《关于严正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
8年后,即2024年12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布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信息。其中,严正在列,且显示他曾任省科技厅二级调研员。
值得一提的是,在严正之后担任白沙县委书记的张蔚兰(1964年7月生,广州人),已于2023年12月被查,2024年5月被“双开”。
什么情况会再度被查?
一些干部被“一查再查”,有的是发现了之前没有被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有的则是不吸取先前教训,没有真正地改过,反而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力度的不断提升,对于已经受过处分的领导干部,如果发现新的违纪违法的线索,必然要再次进行调查。
不同阶段发现被审查、调查人漏罪,如何处理?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法院一审宣判前发现处分决定前的新的犯罪线索的,可以补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商请检察机关补充起诉。法院判决宣告后发现新的犯罪线索的,可以另行调查并按程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以往案例可知,无论法院是否已经宣告判决,还是是否服刑,只要发现漏罪,都会再查。
透露出什么信号?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只要发现新的或者遗漏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必然要进行查处,对问题干部进行追责。
漏罪再查,展示出对腐败零容忍、一查到底的政策导向。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莫心怀侥幸乱伸手,只要“伸手”,最终都难逃纪法的追究。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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