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给予你处分,既是对你错误行为的处罚,更是对你的关心挽救,希望你不要有过重的心理负担,要继续发挥好自己的长处,更好地开展工作。”近日,宜宾市高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该县某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罗某某进行了回访教育。

此前,罗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次对他开展回访教育,主要是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并同步进行心理疏导,进一步帮助其调整心态。

受处分后存在思想包袱,担心旁人的眼光和看法,这是受处分干部的常见心态。为帮助受处分干部解开心结,重燃工作信心,近年来,高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制定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回访工作方案,根据违纪违法类型和受处分干部身份,组建回访教育小组,因人施策拟定“个性”回访方案,把谈心谈话、纪法教育、心理疏导贯穿回访教育全过程,让受处分干部打消顾虑、提振精神,继续向组织贡献力量。

“回访教育结束后,我们会根据回访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受处分干部的各方面表现,并及时向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对思想转化明显、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思想波动大、意志消沉的干部,及时干预和帮助。”据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曹阳介绍,今年以来,高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回访教育62次。接下来,高县纪委监委将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健全回访教育长效机制,推进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让受处分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继续积极作为、干事创业。(熊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