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新途径,近日,导江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高效化解一起继承纠纷案,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基本案情
张某于2022年2月17日去世,其名下有一栋农村自建房,去世时其父已故,其母谢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张某与妻子黄某系再婚,生前与妻子育有一女取名张某佳,妻子与前夫所生儿子曾某随其与张某共同生活。张某去世后黄某、张某佳要求继承自建房并过户到两人名下,谢某、曾某要求分割遗产,进而引发纠纷。
考虑到该案系继承纠纷,张某佳年纪尚小,谢某年纪大且行动不便,不便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解决纠纷,处理好家庭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当事人家里审理。
经询问,法官了解到谢某另有一栋自建房居住,曾某也另有自建房居住并有稳定工作,两人并不是因生活所迫而要求分割遗产,只是因之前产生的家庭矛盾而故意阻挠。承办法官找到了纠纷症结,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之间都是亲属关系,简单的一判了之并不利于矛盾的真正化解,法官便当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详细地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谢某与曾某均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对张某遗留自建房的继承,并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当事人充分肯定法院的巡回审判,表示事情能这么快解决,离不开法官考虑到其特殊情况来到家里开庭,耐心调解,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和遗产分割问题。
巡回审判送出的是公正和便民,收到是和谐与民心。近年来,导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回应群众期盼,通过巡回审判、上门立案等“走出去”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就地化解矛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作者 | 覃政
编辑 | 张倪娜
责编 | 梁珊燕
审核 | 覃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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