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在“国防教育”行业中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发展道路,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共同推动设立了“国防教育辅导员”新职业(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职业编码4-13-04-02)。
2024年1月30日,《国防教育辅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联合向社会公布。《标准》规定了各等级国防教育辅导员应具备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标志着开展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基础正式形成。
国防教育辅导员新职业宣传片,正式上线!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
编辑:屈晨雨
责编:刘 俊
初审:光华街道党建办
审核:徐 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