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有急事,逆行一下不要紧的”
你是不是在开车途中也会
有过这样的侥幸心理呢?
试想一下,当你正常开车在路上
突然有一逆行车辆迎面驶来
无视车流!逆行而上!
你的心情如何?害怕不?
接下来
我们曝光一批
逆向行驶的机动车
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闽D0BA22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D5A18W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DQ1Q50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DT905N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E2U233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E191K7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E827BV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ED606C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闽EGT139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9日
违法地点:龙文区荣桂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交警提醒:
广大司机朋友
行车时要注意安全
安全驾驶 各行其道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来源:龙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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