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快来啊~
这里有人打架!”
11月23日
吉安市安福县公安局寮塘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有人打架
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经调查
小芳(化名)和小红(化名)
本是多年的邻居
当日小芳的孙子在玩耍时
因移动了小红家的一块砖头
引来了小红的责骂
正在一旁的小芳护孙心切
遂上前与小红争论
争论过程中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致小红受伤
后经鉴定
小红两侧肋骨多处骨折
评定为轻伤一级
案件发生后
民警迅速查明案情
鉴于双方邻里关系
办案民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双方调解
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民警耐心调解和批评教育
小红和小芳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悔
目前
小芳因故意伤害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示:
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人与人在相处中产生矛盾,应当冷静处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打架成本高,出手前请看:
轻微伤的打架直接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直接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安福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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