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医药招采信用评价结果出来了,涉贿企业及品种也已经公布。
12 月 9 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山东省医保局指导下,对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内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随公告公布了《关于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结果》,内容显示,失信行为类型是“医药购销中给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涉及产品是盐酸氨溴索。
2020 年 9 月 16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
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主要依托法院判决以及部门行政处罚所确定的失信事实,自身并不对医药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定性和查处。
对于属于这个案例中失信行为类型的,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自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法院判决以初审判决的生效之日为准。
可以看到,这次时效起止时间是三年,直至 2027 年 6 月 24 日。
来源: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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