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网民为博眼球,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导致各类网络谣言频出,带偏了舆论节奏,严重影响了健康文明的网络氛围。
网络谣言的种类
一、网络犯罪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二、网络恐怖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三、网络灾害谣言
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四、网络政治谣言
主要指向党和政府,主要涉及政治内幕、政治事件、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等内容,让公众对国家秩序、政治稳定、政府工作产生怀疑和猜测,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
五、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针对某些个人特别是名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六、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网络谣言案例:
案例一、2024年4月,青岛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我市一网民在未经核实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将道听途说的“黄岛某职专约200名学生食物中毒”谣言信息,发布到其抖音账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来源:青岛公安公众号)
案例二、2024年5月,青岛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我市一网民在未经核实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将平度某中学一起学生伤害案件刻意夸大,发布为“平度某中学初二学生校园霸凌遭反杀”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来源:青岛公安公众号)
案例三、2024年8月,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我市一网民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将一起因滋扰辱骂他人被打的案件,发布为“青岛地铁一小伙因拒绝让座遭老人殴打”视频,误导网民情绪,引发舆论热议。鉴于该网民无主观传播不实信息故意,公安机关已对其批评教育。(来源:青岛公安公众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铁分局地铁大厦站派出所提醒:
网络无疆,言论有界,文明上网第一条。广大网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网络暴力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半岛全媒体记者 蒋凯 通讯员 贾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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