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12月17日10时,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建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出席,围绕“深化‘三个年’活动、奋力谱写美丽陕西建设新篇章”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一级调研员华广洪主持。
华广洪: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深化‘三个年’活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建新先生,请他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先生、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先生。
下面,首先请周建新先生作介绍。
周建新: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三个年’活动奋力谱写美丽陕西建设新篇章”情况作以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陕西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赋予陕西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使命和更高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置于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聚焦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以及关中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2023年以来,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全力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助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转变生态环保铁军作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一、心怀“国之大者”,厚植全省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三大生态屏障在综合治理中更加稳固。坚决守护秦岭青绿。严守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健全常态长效保护机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截至目前,秦岭区域12个县(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县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坚决守护黄河安澜。坚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签订黄河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连续两年全部达到Ⅱ类水质。坚决守护一泓清水。压实流域保护责任,健全流域治理体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汉江、丹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
(二)生态环境质量在重点攻坚中持续改善。我省在2023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今年1-10月,全省国考10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5.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1天,PM2.5浓度同比改善5.7%;关中地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渭南、西安、咸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大幅前进。全省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6个,占95.5%,优于年度考核目标3.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北洛河、泾河、延河、汉江、丹江、嘉陵江等河流水质持续为优,67个河湖纳入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全省土壤、辐射环境安全稳定,突发环境事件逐年下降。
(三)环境治理体系在强化监管中不断完善。制定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和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西咸一体化、呼包鄂榆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统筹发展与保护,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
牢固树立以高质量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全面落实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会有关部署,聚焦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供热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突出分区管控,积极助推绿色低碳发展。从顶层制度建设上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绿色标尺”的宏观调控和战略引导功能,强化其经济发展“指挥棒”和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的作用。研究制定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科学精准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2023年底完成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全省共划定1576个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辅助决策能力,建成并面向公众开放使用“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数据管理平台。自平台运行以来,该系统已开展规划环评对照分析1800余次,建设项目环评对照分析14700余次,系统点击量超过30万次。通过比对提出项目选址选线等优化建议,有效降低项目前期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风险。
(二)主动靠前服务,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协调机制,连续5年征集各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环评支持服务需求,建立保供煤矿项目等9类环评服务台账。畅通重点项目环评“绿色通道”,省级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70%以上,截至目前,省级600个重点项目中,567个已完成环评审批,完成率94.5%。将涉及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重大项目报送并纳入国家环评管理台账,陕煤榆林化学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焦岩水库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
为促进关中地区大气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关中地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供热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关中地区工业企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图谱》《关中地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任务进度表》《关中地区部分工业企业“一企一策”结构调整清单》。聚焦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兴化集团今年启动实质性搬迁工作。出台绩效分级企业奖励办法,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升B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今年以来,全省新增环保绩效B级以上企业99家,累计达到194家。
(三)协同减污降碳,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修订完善《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优化排污权交易管理流程,目前累计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569笔,成交总额1.01亿元。制定《气候投融资支持我省绿色低碳发展八条措施》,累计为综合能源利用、分布式光伏等19个项目提供75.7亿元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全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示范项目建设,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形成。积极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目前共有155个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生态环境部审核纳入储备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截至目前,全省EOD项目累计入库10个,总投资477亿元。
三、主动担当作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持续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执法监管规范化。
(一)强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自2021年起,在省级经开区、高新区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实行免予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等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已有16个省级园区的98个项目享受到试点红利,涉及总投资超过125亿元。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等事项,实行项目审批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不见面审批。加大“专精特新”战略新兴企业保障力度,累计将152家企业,213个工程,67家战略新兴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
(二)深化精准帮扶,切实为企减负。精准管控季节性污染,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建立重污染应急白名单,准许219家保障类企业不停产,213个保障类工程绿色施工,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控。统筹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督导帮扶和检查工作,用准用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减免处罚101次,涉及金额949.1万元。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发挥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截至目前,全省已将1115家企业纳入清单管理,指导帮扶企业2116次。日常工作中尽可能采用自动监控、视频、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尽量做到“无事不扰”。
(三)规范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35项,权责清单调整19项。不断巩固和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激励机制,2024年开展环境信用评价4328家,较2023年增加2190家,环境信用激励和约束效应逐步显现,307家环境信用A级企业被纳入守信激励范围,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900余家企业主动修复环境信用信息。组织开展“送法入园入企”活动。重点聚焦企业在法规制度、自行监测、执法检查、绩效评级工作中的问题困惑,现场对园区170余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宣讲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解读有关政策,帮助企业合法经营。
四、转作风提效能,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生态环保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树牢正确政绩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举办专题学习班、读书班,引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素质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成功组织省级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首次全省环境应急大比武,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2支环境应急队伍,全省环境应急能力稳步提升。联合省级6部门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行政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真碰硬、刀刃向内,以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举措,多渠道、全领域、全覆盖全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省本级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0个,推动解决67个,各市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14个,推动解决1755个。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转变生态环保铁军作风,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增进三秦百姓民生福祉,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美丽陕西建设迈出新步伐。
华广洪:感谢周厅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
答
香港经济日报:近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了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张斌:谢谢您的提问。按照《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今年我厅组织力量对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价。本次环境信用评价是我省自评价办法制定以来开展的第二次全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环境监管重点单位、2023年度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或者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的4328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同时鼓励未纳入上述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向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愿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本次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市级评价、省级核查、归口发布”的方式和步骤组织实施。即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本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公布全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适用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将评价结果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依据计分情况,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信用分值为90分(含90分)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5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年内未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3年内未作为典型案例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3年内未有中、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重点涉气单位绩效等级不可为最低等级。
B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信用分值为60分(含60分)-90分;以及生态环境信用分值90分(含90分)及以上,但5年内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或3年内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3年内作为典型案例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或3年内有中、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或1年内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重点涉气单位绩效等级为最低等级的,评定为B级。
C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信用分值为40分(含40分)-60分;以及生态环境信用分值60分(含60分)-90分,但3年内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3年内作为典型案例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或3年内有中央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或1年内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评定为C级。
D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信用分值为40分以下。
9月初,我厅完成对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工作,目前已在我厅网站公开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已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本次参评企事业单位共4328家,评价结果为A级的819家,占18.92%;B级3137家,占72.48%;C级293家,占6.77%;D级79家,占1.83%。与去年相比,本次评价因受“5年内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等限定条件,由A级降为B级的75家;由B级降为C级的36家。一个企事业单位在评价中得多少分,被定为哪一级,是依据评价指标中,该企事业单位在“行政执法信息、司法信息、社会责任信息”三大方面产生的信用信息,根据对应指标项加减分计算得出。
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被评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奖励性措施。连续两年被评定为A级的,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今年将有307家企事业单位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被评定为D级的企事业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谢谢。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2021年起,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今年又开展了深化试点工作,请问联动试点对于入园项目来说,都享有哪些优惠政策,目前执行效果如何?谢谢。
冀武:谢谢您的提问。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探索。2021年,我厅联合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先后在6个产业园区开展了两批次产业园区环评联动改革试点。今年我厅又联合省工信厅、省商务厅开展了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在10个园区开展试点工作,涉及宝鸡、渭南、延安、榆林、安康5个地市。
联动试点的具体政策措施有6点:一是免予项目环评手续。在试点产业园区内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城市道路、城市管网及管廊等5类建设项目可免予环评备案管理。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满足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且符合《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类别清单》中可实行告知承诺范围的17个大类48个小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三是推行项目“打捆”审批。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纺织服装、通用设备制造业等9类项目,以及其他集中搬迁入园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编制一个环评文件进行“打捆”审批。四是对环评文件中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内容予以简化。五是优化公众参与程序,在试点产业园区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免予开展第一次公示,相关内容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的公示内容中,在网络平台和报纸一并公示,同时免予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的公示方式。六是对生产工艺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2类建设项目,可自愿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
联动试点取得的具体成效有3个方面。一是产业园区环评联动改革试点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决策源头的生态环境精细化、系统化和空间化管理要求,明确园区环境准入条件及管控要求,为项目落地提供快而准的环境准入指引。二是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夯实了园区主体责任,使园区由原来的被动监管转变为主动作为。如旬阳高新区建设的环保云平台,将园区及企业现有的环境保护监测设备数据接入,实现数据在线统计、分析研判及预警等,对园区涉水、涉气及高风险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装摄像头954个,监测新接入涉水企业4家、空气监测点40个,通过园区总平台后台,初步实现对管辖企业环境在线实时监管。三是在试点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时限压减,大幅降低了项目落地的制度性成本。目前第三批试点园区共有25个项目享受了试点红利,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7项,实行共享监测项目7项,实行豁免审批制的项目共11项,涉及投资42.95亿元。谢谢。
国际在线:请问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在助企纾困解难上有什么新的举措?
张斌: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我厅持续深化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以“送法入园入企”活动为抓手助企纾困解难。
一是靠前服务,主动上门送法。今年以来,我厅组织法规政策宣讲团先后赴西安市、渭南市、榆林市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地开展“送法入园入企”活动。重点聚焦企业关心关切,结合企业在法规制度、自行监测、执法检查、绩效评级工作中的问题困惑,围绕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与企业守法义务、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政策、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常见问题等重点内容,现场对西安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榆林经开区榆神工业区等工业园区的170余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宣讲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开展纾困解难。
二是多措并举,深入基层普法。为提升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和“双微”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电梯广告等方式,持续推送《环境保护法:污染“零容忍”》《大气污染防治法:同呼吸,共担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环保宣传动漫,并在各类线上平台进行投放,扩大传播力度,使更多的人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宣传展板、挂图、电子屏幕播放等方式,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生态文明建设、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是审慎监管,实施柔性执法。不断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2023年12月,修订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进一步细化了10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可以不予处罚和5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将违法行为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纳入裁量因素,进一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筛选出1115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未纳入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谢谢。
陕西日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请问我省如何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还要开展哪些工作?谢谢。
周建新:谢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划定,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我省从2019年启动该项工作,目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已基本建立,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均已发布实施。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利于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调整区域产业结构、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形成环境合理、生态适宜的产业规模和生产力布局,为相关立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有效助推我省绿色发展。在先期工作基础上,2023年我省完成了动态更新,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成果1576个,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实施分类管理。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28个,面积82171.19平方千米;重点管控单元652个,面积47063.56平方千米;一般管控单元96个,面积6390.92平方千米;分别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96%、22.89%和37.15%。
二是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规划和项目落地提供科学指导依据,确保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2024年,通过陕西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为规划和建设项目分别提供环评对照分析1006次、8067次,平台点击量达13.6万余次。省级线下提供规划和项目环评比对服务共33项。为企业和个体投资落项目、去产能、搬迁入园等提供系统政策指引。对投资主体来说,通过了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设立的产业限制条件,明确了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限制和禁止要求,避免前期投资决策风险。
三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识别,强化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阶段同步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因素,衔接区域内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管控要求,明确区域建设项目空间准入要求,提高规划的区域适应性和环境合理性,提出环境分区管控对策与措施。在黄河流域方面,通过将岸线保护与利用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融合岸线资源管控分区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科学分析研究了黄河流域岸线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现状以及存在问题,首次明确了陕西省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湖泊水域岸线资源管控分区,明确岸线资源用途管制,最大限度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性,有效提升黄河流域岸线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的空间化、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为我们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善数据管理、调整更新、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二是强化平台应用,推进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应用效能。三是强化实施应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将其作为重要依据。
谢谢。
华广洪:感谢周建新副厅长和两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来源:陕西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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