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虾大小不对,我只能付你一部分货款,剩余的钱等我卖完虾后再给。”

2024年7月,张某乙经朋友介绍向张某甲购买养殖淡水虾,双方提前就虾的大小和单价进行约定。

购虾装车过程中,张某乙认为虾大小较约定偏小,但未提出任何异议,待所有虾装车完成后,张某乙提出因虾偏小只能支付部分货款,待售后再另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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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全都装好车了,你刚才怎么不说?”

面对张某乙的要求,张某甲严词拒绝,于是两人发生争吵。

“卸车!”

“报警!”

一番争吵过后,两人选择将虾卸车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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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现场调解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此时虾已死亡大半,张某甲只能将死虾全部倾倒在养殖场外围,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乙赔偿损失。

“走,我们再去一次养殖场,再看看现场情况。”

法庭上,法官面对各执一词的双方当事人,发现仅凭寥寥的书面材料,难以全面、准确地还原案件真相,于是前往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更多细节。

“养了多少虾?虾是什么品种?各种规格的价格是多少?”

“你们通过什么方式打捞?如何存储?如何运输?”

“你们如何处理死虾?”

通过前后三次的现场取证,法官已基本还原了案件事实。

“看来得去问问农业农村局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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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案件事实后,因为案涉淡水虾已经灭失,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和准确判断损失大小,法官又在如何合理划分过错责任上犯了难。

“养殖场的工作流程、处理方式到底有没有问题呢?”

考虑到该案涉及淡水虾养殖、运输等专业知识,法官决定带着疑问,前往农业农村局咨询专业意见、听取专业判断。

“还得再跑一趟销售市场。”

解决了专业知识上的困惑,法官对于案涉淡水虾的死亡原因、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已逐渐清晰起来。

“实际销售中,市场上对于活淡水虾采购、装卸的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活虾、死虾的价格差异有多大呢?”

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市场情况是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为进一步明确案涉淡水虾的死亡原因、双方当事人过错责任,获取更加直接、更加客观的证据材料,法官再次前往销售市场,向多家淡水虾卖家进行咨询。

“你们双方都应正视自身问题,互谅互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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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次、多地的调查,法官综合考虑事情经过、原因力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了双方责任。

“张某乙,你对虾的大小存在异议,理应在装车过程中就及时提出,但你在活虾全部装车完成后才提出,对于活虾的死亡,你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张某甲,主要过错不在你,但在发生意外情况后,你未能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所以你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过判决后的释疑解惑,双方对判决都心服口服,张某乙现场向张某甲支付全部赔偿款。

“希望你们在今后的交易中,能秉持诚实守信原则,遵守合同约定。”

一次庭审,两次征询专业意见,三次现场调查取证,多次电话沟通和反复释法......在法官的“抽丝剥茧”中,针芒相对变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