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3时48分
富民交警大队民警
在京昆线至金铜盆日出云海景点
进行日常巡逻巡查工作时
查获三人
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且三人驾车时
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了解
三人均为未成年人
其中两人16岁,一人15岁
怀揣着对金铜盆山日出云海的向往
民警对他们无视交通法规
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同时联系了其家长
叮嘱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
监管和教育引导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法律补给
未满16岁儿童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或许在有的未成年人眼里
驾驶摩托车酷炫、拉风
吸引眼球
殊不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代价可让人承受不起
警方呼吁广大家长
家长在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认真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教育引导,避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牢记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年龄分别要达到12周岁、16周岁!
同时教育符合年龄要求的孩子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头盔对于骑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发生事故,生与死之间,可能就差一顶安全头盔。
来源 “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