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镇雄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预 警 公 告
元旦、春节临近,群体性聚餐激增,既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提前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申报备案,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白酒生产经营者、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辖区监督管理。
二、集体聚餐要规避进补陋习,严禁添加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制作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材)。
三、自办宴席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严禁食用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散装白酒,防止误将工业酒精甲醇当成食用白酒饮用,导致白酒中毒。采购食品原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户,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
四、自办宴席应注意:一是严禁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超过保质期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严禁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二是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他污染源25米以上,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三是厨师及服务人员应办理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严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在冬季进补、返乡集聚、红白喜事举办等各种聚会自办宴席过程中,要倡导文明、节俭、科学、卫生办宴,尽量避免规模大、餐次多、风险高的聚餐活动,拒绝餐饮浪费,宴席不大操大办,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树立节俭之风、文明之风,抵制相互攀比的不正之风。
六、提倡宴席供餐的食物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125克以上,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留样冰箱及容器应专用(或冰箱专层使用),用前消毒并保持洁净。
七、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告当地行政村(社区)协管人员,同时保护好现场。
八、各乡镇(街道)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村(社区)要督促申报备案工作的落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工作。
镇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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