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害人不浅了!有媒体报道,一家长发布视频称小区里的一个男生给自己儿子推荐一本“爆梗书”,该家长在看到这本书的内容后大为震惊,里面内容掺杂大量的恶俗恶梗。书名叫《野史》,书籍包装成教科书样式疑似为非法书刊,目前已进行举报。
据介绍,这本书名为《野史》包装成教科书的样式,“里面的内容却看不到任何所谓的真正的野史,全都是这种黄赌毒内容的掺杂”。
12月17日,该名家长再度发布视频称已前往扫黄打非官网和公众号,举报这本书籍。该名家长也发现还有类似的书籍也在互联网上传播,例如《缺德与违法》、《王者荣耀》等。
与此同时,有网友称经查询,正在售卖该本书籍的店铺展示的该本书的IBSN编号与这本书书名不符,该书籍疑似为非法书刊,已进行举报。
1、毒教材不只是审美问题,而是价值导向问题,必须旗帜鲜明进行抵制!
首先,我国对公开出版物建立审核制度,尤其是对于儿童书籍,必须加大审查力度,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导向、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的出版物,不予公开发行。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25的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第26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同时,《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所以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教育问题从来都不是小事,更何况儿童书籍事关民族未来,除了国家、相关出版单位要严把关口,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2、既然有可能涉及到非法出版物的,应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24条规定,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出版物刊载的内容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所以说,这些毒教材能够制作发行,并且公开销售,出版社、有编审人员没有尽到审核职责,相关审核制度没有履行到位!必须追究出版社、作者和编审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我国《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第62条同时也规定,出版、进口含有本条例第25条、第26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
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这些单位都面临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在本事件中,这些毒教材之所以广为流传,大概率涉及到利益链条,比如说,有人制作,有人印刷,有人出版,有人销售,才会堂而皇之,在市面上流行!
并且,如果确实涉及到非法出版物的,相关部门接到举报线索之后,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同时,笔者认为,这样毒教材对儿童的影响非常严重,尤其是在潜移默化中会影响他们的三观,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也应该及时追回这些销售在外的毒教材,尽可能的降低影响!
最后,这位热心网友给大家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为人父母,给孩子提供教育环境、教育素材的时候,首先要先了解一下,尽量掌握孩子的生活,以及孩子接触的环境、书籍。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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