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
关于做好2025年3C产品
销售企业预征集工作的
通 知
各相关销售企业: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家电、电动自行车、3C产品、家装以旧换新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函〔2024〕422号)和《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3C产品销售企业预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 2025年相关消费品领域工作衔接和企业储备工作,现将关于做好 我区2025年3C产品销售企业预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销售范围
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品类
二、参与企业资格条件
暂定为离石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无不良记录,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备注行号);
(四)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五)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六)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p:lzxgkcougov.cn)企业法人代表和销售主体的“首页--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七)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C产品企业信息参考登记表(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一)前期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主体,参与2025年3C产品销售企业预征集工作的,需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核定资格并提交材料。
(二)企业有多个门店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门店信息,并提供每个单独门店的(一)、(四)、(五)、(六)项材料。
(三)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编页码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盖骑缝章)。订书针简装即可,页码可手写,申报材料不予退回,于2024年12月19日12点前报送至吕梁市离石区工信和科技局。
联系人:李艳勇
电 话:0358-8222549
地 址:区政府大院2号楼208室
吕梁市离石工信和科技局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C 产品企业信息参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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