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聚焦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目标任务,按照“谁种粮、补贴谁”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安排省级财政资金8.9亿元,对全省4.2万户种粮大户给予补贴,补贴面积664万亩,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调整补贴门槛。结合四川粮食生产实际,保持丘陵山地高原区30亩的补贴政策门槛,将成都平原区补贴政策门槛统一调整为100亩,加快引导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收益和效率。

提高补贴标准。按照“差异补贴、分年提标”思路,继续推进实施种粮大户差异化补贴,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平原区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元/亩,丘陵山地高原区补贴标准提高到150元/亩。

精准补贴对象。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纳入政策范围,种粮大户补贴对象拓展到所有实际种粮主体。该负责人介绍,补贴作物重点聚焦水稻、玉米、小麦三大主粮,民族地区将青稞、马铃薯、荞麦纳入补贴范围。(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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