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早报
74岁的老人在小区泳池旁看孩子游泳时,不幸被枯树砸伤,家属向物业公司索赔29万多元被拒。近期,南宁市莱茵湖畔小区发生这样一起赔偿纠纷。
该老人的女儿梁女士称,老人平常在家帮她照看孩子,今年8月9日晚,老人在小区游泳池旁陪伴孩子游泳时,遭突然倒下的枯树砸伤,导致胸部多处骨折。老人随后被送医治疗,历经两次手术,术后20多天才能勉强下床,10月10日转至康复科进行康复治疗。如今,老人的上半肢活动仍不是很灵活,右手还拿不了筷子。
▲老人被枯木砸倒在地。受访者供图
“刚出事时,物业公司表示愿意负责到底,还称若要出院,提前告知他们,他们会安排人员一同前去缴费办理出院手续。然而,当他们看到我提出2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后,态度就发生了转变。”梁女士说,老人治疗期间,物业公司共支付了7.7万多元医疗费和3万多元护工费,此后便不再支付费用。目前,老人的医疗费还欠3万多元,护工费也有6000多元未结清。
▲事故发生地。受访者供图
12月16日晚,莱茵湖畔物业服务中心——广西人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回应称,事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协助送医,并在前期安排人员在医院陪护,先后垫付了10.9万多元。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物业公司咨询医生得知老人已具备回家康复的条件,需与家属就出院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便可办理出院。11月28日下午,物业公司与家属洽谈赔偿事宜,家属列举了10项共计29万多元的赔偿金额。
物业公司认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远超实际及物业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比例,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也不合理,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另外也提醒了家属在治疗终结的情况下,病人后续产生的超出实际需要的费用或其他不必要的费用,将由家属方自行承担。然而家属以出院赔偿金额协商不了为由拒绝给老人办理出院。
记者注意到,赔偿清单除了医疗费、护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还包括伤残赔偿金5万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和后续康复治疗费15万元。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韦显瑞和韦英梅分析认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林木管理单位,不能证明其已尽管理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家属可向物业公司主张,但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因未做伤残等级鉴定,需待适合鉴定时另行主张。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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