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现实中法律对于不同案件的判刑区别很大,一些无底线的蛀虫即便贪上亿,可能结果也就是十几年,而一些农民非法捕猎,判刑也是十多年,这就让人很难绷,两者的危害蛀虫更大,为何相对来说判刑却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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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号讯,江苏淮安“父子非法捕猎被判赔600多万,管护10余年”引发热议,这对父子为了改善生活,疯狂捕杀保护动物,因为他们赔不起生态环境损失,法院于是让其以工代罚,植树200亩并对树木管护10年零11个月,用修复生态代替赔偿,但很多人认为此判决太重,事实究竟如何呢?

基本案情是,2019年8月份到11月份期间,罗某及其父亲罗某某非法狩猎夜鹭,黑水鸡等野生动物2万余只,他们将野生动物出售给他人,严重破坏了当地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两人被法院判刑1年,缓刑一年半的刑罚,并且要赔偿生态修复费用6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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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罗某某和罗某都是种地维持基本生活,罗某还有2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罗某某腿部有疾病,全家6口人居住在安置房内,两人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他们无法支付600余万的赔偿,为了让判决得到履行,法院专门为他们制定了补植复绿,以工代刑的赔偿方法。

根据评估意见,这600余万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换算成200亩杨树种植一共4762棵,并且罗某某父子需要对种植的树木管护10年零11个月,这些树木每年新增生态服务功能63万余元,等罗某某父子管护期满后,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林木生态价值抵扣本案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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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和泗洪县检方与罗某某父子签订了协议,约定林场方定期就树木浇水,除草,施肥等向罗某某父子出具管护意见,告知其保质保量完成管护义务,法院和检方及林场定期对罗某某父子种植树木进行评估,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将延长管护期限。

同时,这些树木如果长大砍伐售卖,售卖款应当继续用于特定区域的生态林复种和扩种工作,不能挪作他用,如果对罗某某父子种植的树木评估结果符合规定,视情况取消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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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劳役代替刑罚和赔款,看似是对罗某某父子的温情执法,但也限制了他们一家脱贫的可能,罗某某一家本来生活就处于贫困线以下,600余万的罚款他们一家一辈子都可能挣不到,家里不仅有病人还有孩子需要钱上学,虽然不是一年四季都种树,但也让他们难以四处谋生,虽然比坐牢轻松,也比坐牢折磨人,很多人不认可这种惩罚,认为过于重,对此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