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的社会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观察社会动态,了解社情民意,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决定在全区公开招募一批社会工作观察员(志愿服务性质),在网络和社会面开展观察联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人数
在全区范围内的基层党员、群众,各行业协会、商会、大中专院校、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的从业人员中招募社会工作观察员10名。
二、招募条件
招募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关心和支持党的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部门业务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三)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五)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能力,有履职尽责的时间精力和身体条件。
三、观察内容
(一)用心观察基层急难愁盼和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感知社会领域带有普遍性、典型性、苗头性现象,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向区委社会工作部门报送信息并提出建议;
(二)用情聆听人民群众的声音,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听懂民意、掌握民忧,及时整理并报送群众的困难和诉求;
(三)用功收集网络和社会面意见建议,开展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对社会工作领域政策文件的起草和实施建言献策。
四、招募录用
本次招募以双向选择为基本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确定的方式产生。社会工作观察员聘期为两年,自颁发聘书之日起算,期满后视情况可续聘。
五、观察评价
区委社会工作部对观察员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社会工作观察员任期内每年应向区委社会工作部提交人民建议不少于1件。
区委社会工作部每年组织对观察员开展观察工作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对于在社会观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观察员,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并向相关单位、组织通报;视情况推荐参选有关人物评选、先进典型选树等;对开展社会工作观察成效突出的,依法依规给予适当奖补,或优先承接相关课题研究、工作项目;区委社会工作部适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组织“优秀人民建议”评选活动。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二)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区委社会工作部工作邮箱(haizhuhonmianhuiai@163.com)。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海珠区人民建议征集社会工作观察员自荐表》(见附件);
2.个人一年内彩色正面二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3.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个人工作证件或工作证明;
5.个人发表的期刊、杂志、文章等作品目录;
6.个人曾经获得的荣誉、奖项、证书目录等。
关于招募相关事宜,可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区委社会工作部办公电话:020-89604184。
扫码获取附件
《海珠区人民建议征集社会工作观察员自荐表》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丨区委社会工作部
编辑丨杨枝甘露
校对丨卡拉
初审丨阳倚西楼
复审丨田心君
签发丨吴美美
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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