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普宁消息:

日前,广东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洪阳镇教育组原组长苏卓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卓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赠送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推荐提拔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本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进行非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利用单位职权,以单位名义向辖下学校索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

苏卓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苏卓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