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顺利实施,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山西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底,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包括15个方面:
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以及回收拆解企业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情况;
资质企业未按照要求备案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的行为;
资质企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
买卖或者伪造、变造《资质认定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行为;
资质企业未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车辆予以拆解的行为;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辆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辆的行为;
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或者出售报废机动车整车的行为;
报废机动车非法跨省转移的行为等。
来源:山西日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