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贩卖毒品能赚大钱,自己种毒品更省钱。”以樊某为首的三名被告人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非法种植毒品大麻,并以“埋包”的形式进行销售。他们本可以享受美好的青春,却因对金钱的贪婪,演绎现实版“绝命毒师”,最终陷入毒品犯罪的泥沼。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自产自销毒品大麻案件,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樊某等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他在树下“埋了个包”
今年2月,公安机关接到吸毒人员韩某举报,某境外社交软件上的用户“ingK”主动兜售自种大麻,并以极为隐蔽的“埋包”形式交易。为引蛇出洞,民警让韩某假意与“ingK”达成交易约定。
“我把大麻埋在公园的一棵树下了,你按照图片上的位置去找。”2月下旬,“ingK”发消息称已将90克大麻藏匿于普陀区某公园。民警和韩某很快到达指定位置,果然在某棵树下发现一包疑似大麻的物品。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指挥韩某向对方转账3000元毒资,经鉴定,袋内物品检测出毒品成分。
兜售自种大麻的“ingK”到底是谁?警方继续调查,很快锁定以樊某为首的三名贩毒人员。8月3日,警方获悉樊某等三人将再次前来普陀,随即展开严密布控,在普陀区某地当场将三人抓获,查获九包大麻。经鉴定,均检出毒品成分。
到案后,樊某三人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听说自种大麻很赚钱,为了快速致富,就这么干了”。
从养猪到种大麻
樊某现年27岁,大专毕业后以养猪为生,染上毒品后其养猪所得难以支撑日益膨胀的开销,于是妄想有朝一日轻松“致富”。
“机会”很快到来。2023年10月,樊某在境外社交软件上发现一个罪恶的“商机”——购买大麻种子自制毒品,他毫不犹豫购入20粒种子,并潜心学习种植技术。
将大麻种在哪里好呢?樊某思索良久,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养猪场,他以养猪作掩护,在养猪场悄悄种下了两粒大麻种子。“功夫不负有心人”,数月后,樊某的“辛勤劳动”迎来了“丰收”,“收获”了数量可观的大麻成品。望着这些大麻,樊某仿佛看到无数钞票向他招手,全然不顾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
为了卖出这些大麻,樊某开始在境外软件上发布售卖消息,一旦有买家达成交易,樊某就以“埋包”方式选定地点,让买方自行取货,交易完成后再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毒资,整个过程不与买家见面、接触,实现“人、毒、财”分离。
由于没有驾照,樊某拉拢好友王某入伙,由王某开车搭载樊某到上海“埋包”贩卖大麻。樊某起初并未向王某透露贩毒实情,但王某还是察觉到不对劲,“我们开车四处游荡,他干的事绝对不是正经生意。”王某说。
三人“结盟”种大麻被公诉
初尝贩毒甜头后,樊某的贪欲疯狂滋长。今年4月,他在老家的深山里包下一片土地,专门种植剩余的18颗粒子。樊某一心扑在大麻种植“事业”中,长期住在山上,生活非常不方便,精力也难以维持,于是他向王某袒露其贩毒秘密,并将另一好友刘某拉拢入伙,三人达成毒资均分的“协议”,由此结成罪恶同盟。
因为有车有驾照,王某与刘某成为樊某贩毒链条中的运输“主力”,闲暇时,他俩则到山上帮忙“打下手”,给大麻搭棚、浇水、换盆等。王某帮樊某在网上代买种植大麻所需的水管、抽真空机等用具,刘某则为山上“辛勤劳作”的樊某送饭送菜,保障他的生活所需。 但是, “种植大麻、分装大麻、联系买家及大麻交易等核心业务还是由樊某自己负责,他答应事成后分钱,所以我们就按他的要求做事。 ”刘某供述。 就这样,三人分工明确,在毒品犯罪的歧途上一路狂飙。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樊某、刘某、王某明知是毒品而共同贩卖,其行为已触犯贩卖毒品罪。12月8日,普陀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会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一切涉毒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提醒大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不以好奇为由以身试毒,同时谨慎交友,知晓毒品危害,增强辨别能力,远离毒品诱惑。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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