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8日电 根据上交所在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东尼电子(603595)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因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具体责任人包括东尼电子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沈新芳、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理沈晓宇、时任董事吴月娟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斌斌。
调查发现,浙江东尼电子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未披露与认购方签署的保本保收益协议,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该协议对投资者的决策有重大影响,应当予以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尼电子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其及相关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处分决定要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合规性。
2024年前三季度,东尼电子实现收入14.36亿元,归母净利润-42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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