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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黄冈日报以《团风警方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护航企业发展》为题进行了报道。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12月10日,团风警方通报,2022年以来,该局经侦大队先后侦破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伪造公司印章等侵害企业权益、破坏企业经营的各类犯罪案件11起,为企业挽损500余万元,依法保护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14日,合肥某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到团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称:团风县某公司员工吴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经依法调查查明:2021年3月初,吴某冒充团风县某公司员工并伪造该公司印章,与合肥某公司签订购砂合同,非法占有合肥某公司黄砂11700吨(价值1053000元)拒不归还且到案后拒不交代其赃款去向。2022年12月29日,团风县公安局将吴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至团风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11月22日,吴某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团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23年底,湖北某公司股东方某报案至团风县公安局,称其公司法人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经依法审查,团风县公安局于2024年1月3日对该案立案侦查。通过调取大量证据证实:李某在担任湖北某公司法人期间,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金额达10万余元;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涉嫌职务侵占罪,侵占金额达22万余元。李某共非法获利金额达33万余元。2024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案被移送审查起诉至团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11月,李某被团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团风公安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涉企突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团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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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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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顺

初审:宋淇

终审: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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