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八里场村村民刘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八里场村党支部书记董某某因经济问题、违反八项规定、被巡查组点名等,被党纪处分3次、政务处分1次,却仍在任职,引发部分村民不满。

12月17日,董某某、沙河镇纪委均表示,4次处分属实。沙河镇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称,根据初步核查的情况来看,董某某未达到被撤职的程度。这类处分,区纪检部门研究把关后才会下达。(据12月18日极目新闻)

八里场村(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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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场村(视频截图)

据刘先生反映,董某某多年前就在八里场村担任经委主任,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至今。从2008年开始,董某某就多次被发现有违纪行为,他截留村民上交的社会抚养费、擅自给小群体发放补贴、经手费用不入账,还将村集体费用用于账外开支等,桩桩件件都显然违背了基本的财务管理规范,可以说是雁过拔毛,屡教不改,财务不清不楚,作风不严不实,这样的人一直当基层干部,还从经委主任升到了村支书,的确是有些蹊跷,难以服众。

尽管沙河镇纪委回应称,董某某的四次处分都已经过了处分期,即便累积起来,也没有达到被撤职的标准,但他的所作所为,显然是辜负了村民的信任。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村干部也是干部,理应一视同仁,严守原则。董某某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守规矩,逾越底线,足见其政治素养不足,缺乏敬畏之心,这样的人怎么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振兴乡村?这个村支书的职位,难道就非要董某某不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建立村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对于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罚不宜再担任村干部的,不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村干部,要依照相关程序予以免职或罢免。据报道,该村近几年有多名村民举报过董某某,这至少说明有部分村民对其履职情况不满意,相关部门在决定村干部人选时,是否应该更注重村民的意愿和权益?

沙河镇纪委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八里场村经济状况不怎么好,因为欠债被诉讼,该村账户被冻结,但平时又要开支,因此综合考量给了董某某较轻的处分。意思就是,村里的工作不好做,会面临很多困难,能有人愿意干就不错了,不妨“将就一下”。这种处理方式表面上看是“务实之举”,但本质上却并不利于乡村治理,甚至会影响基层团结稳定,损害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做人清白,做事干净,是当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村干部连基本的职业操守都无法保证,却依然身居要职,其他村民又怎能信任法律,敬畏纪律,又谈何团结一心,振兴乡村?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干部。”村干部是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是政策落实的“执行者”,是乡村振兴的“领路人”,位置很特殊,作用也很关键。因此,选任村干部也应高标准、严要求,既要注重政治素质,也要注重实际能力,不能因为村子经济不够好、工作比较难,就降格以求,敷衍了事。要鼓励品德有口碑、工作有担当,村民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成为“带头人”,让能力不胜任、作风不过硬、纪律不廉洁的人下台。董某某究竟是否符合当下乡村干部任用的标准,当地的确应该给出更服众的说法。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