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旅游经营者安全经营意识,防范和化解旅游客运安全风险,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的旅游市场秩序,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向各旅行社安全提示如下:
一是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经营者的车辆;
二是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三是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
四是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
五是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旅行社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资质旅游客运企业的车辆,规范签订租车协议,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合法客运证牌、具有例检证和安全行驶条件,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质。要合理安排旅游行程计划,避免长途疲劳驾驶、夜间行车等;要按规定及时投保、续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履行旅游安全提示警示义务。
▍图文来源: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图文整理:宣传和对外交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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