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本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由于在施工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前连吃两张罚单。
本报注意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通过对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西街3号、5号楼、白广路8号楼的2021年西城(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批项目,该工程由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北京中集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右安门内西街5号楼、白广路8号楼给排水工程已施工完成并交居民使用,户内无存水弯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上未设置水封,不符合该工程《给排水设计与施工说明一》(图号:设说-01)第四条第2项第2.3目“无存水弯卫生器具,水封不小于50mm”的要求;该工程右安门内西街5号楼已安装地漏33个、白广路8号楼已安装地漏27个,安装的钢制地漏水封深度约为10mm,不符合该工程《给排水设计与施工说明一》(图号:设说-01)第四条第2项第2.2目“地漏采用自带水封式地漏,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的要求。依据该工程《投标总价表》,右安门内西街5号楼本体改造给排水工程合同价款为243802.04元,白广路8号楼给排水工程合同价款为192640.56元。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未造成质量事故,没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500A010,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直接涉及的合同价款2.5%即10911.07元的罚款。
本报还注意到,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50号,处罚机关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11-22,处罚公示期限为2025-11-22。
此外,本报注意到,据另一起处罚信息披露,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22日对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位于北京市延庆区世园村F地块住宅项目(1#住宅楼等10项),该工程由北京世园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为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检查时采暖已基本施工完成,该工程地下车库地下一层DN150、DN100供暖干管弯头采用非镀锌管件,连接方式为焊接连接,不符合《设计说明 施工说明(一)》(图号:SN03)中施工说明(一)第一条第(一)款供暖管道:供暖干管、立管及露明部分支管采用热浸镀锌钢管,管径以工程直径“DNXX”表示。DN≤100时,螺纹连接;DN>100时,法兰连接的要求。该涉案行为可能影响地下车库采暖分项工程,该分项工程合同价款为321076.93元。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未造成质量事故,没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500A010,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直接涉及的合同价款2.5%即8026.92元的罚款。
本报还注意到,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46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11-22,处罚公示期限为2025-11-22。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2-06,法定代表人为戴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685124582Q,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6号楼2-5层,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李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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