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普法”作用。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赴汤沟镇司法所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并邀请代表委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旁听。
案 情 回 顾
2024年3月,被告宋某向原告惠某借款20万元,由被告胡某提供担保,约定借款期限7日。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灌南法院。
巡 回 审 判
考虑到民间借贷纠纷系群众常见的诉讼纠纷,为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群众的法律防范意识,发挥汤沟镇厂镇融合法庭的优势,承办法官将审判地点放在人群比较密集的区域。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围绕民间借贷的借条格式、资金来源、借款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该案被告同意还款,但双方对还款计划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就未当庭继续做调解工作,而是让双方庭后进一步协商,经过法官耐心劝说,分析被告现实履行困境,执行过程的具体风险,引导原、被告双方形成合理预期,最终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社会基层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灌南法院将持续延伸诉讼服务触角,发挥厂镇融合法庭、厂镇融合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优势,选择群众热点关注、具有示范引领性案件,推进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绘就司法服务新“枫”景!
来源:灌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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