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蒋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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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为审判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明确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是全国唯一一个毛南族自治县,壮族、毛南族、苗族、瑶族等34个民族在此聚居。受历史、自然、地理等因素影响,该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2020年5月实现脱贫摘帽。近年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环江法院”)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立足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运用好、发挥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

树牢系统化治理理念

推动就地化解。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环江法院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始终把调和好民族间关系作为重要任务。该院干警主动深入社区、乡村、企业,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和矛盾纠纷实际情况。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矛盾纠纷。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力量熟悉当地情况和当事人背景的优势,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和处理,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强化依法调解。依法调解是确保调解工作公正、合法的重要保障。环江法院调解工作坚持自愿、合法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调解的范围、程序和期限,确保调解工作有序进行。运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打造高素质调解队伍,杜绝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调解工作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进行。

重视便民利民。环江法院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法院工作智能化水平,推进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工作,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推进审执全程解纷

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注重前端疏导。环江法院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配备专业的调解人员。对于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限期开展诉前调解,将案件分类,进行归口管理。对于简单的矛盾纠纷,指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对接相应业务部门、对口的人民调解组织或专业调解组织快速解决。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以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强化诉中调解。环江法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诉讼的各个环节,在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寻找利益平衡点,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采用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干警参加调解培训,提高调解技巧和沟通能力,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经验分享,学习先进的调解理念和方法。

抓好诉后延伸。环江法院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判决后,法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判决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和不满,改变“一判了之”,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重视执行和解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积极组织当事人和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于一些暂时有困难的被执行人,探索通过分期履行、提供担保等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效减少衍生纠纷。建立纠纷回访机制,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进行案后回访,了解当事人的纠纷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对于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防止矛盾复发。

发挥内外资源优势

促推构建多元解纷体系

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环江法院加强联动协作,与多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增强协同意识,快速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引入社会力量,邀请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调解服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参与拟订相关实施方案,促推成立县级矛调中心,健全矛盾纠纷分流报送、调解回访、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理顺矛盾纠纷处理流程要求,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长效机制。环江法院立足辖区环境资源分布广、与贵州省荔波县接壤的实际,强化跨区域纠纷联动化解,为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注入新动力。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周边地区法院共同建立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开展联防巡护、矛盾纠纷及社会风险排查,携手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守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绿水青山。在跨域执行工作中,加强与异地法院的沟通协作,打破地域限制,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长效机制,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区域稳定与发展。

探索“五治融合”有序运行机制。环江法院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纠纷解决的合法公正。运用道德规范调处纠纷,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指导基层组织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优化自治水平。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建立智能化解纷平台,实现纠纷的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线上审判。通过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五治融合”,推动党委政府将调解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出台多元排查化解纠纷机制及考核办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

实施“四级调解”纠纷化解办法。环江法院推动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并实施“四级调解机制”,即屯(组)一级调解、村(社区)二级调解、乡(镇)三级调解、县(部门)四级调解。定期梳理辖区矛盾纠纷,促进纠纷排查常态化;依社会影响确定风险等级,实现风险评估精准化;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化,并跟踪处置情况;推动应急处置高效化,妥善处理各方利益,防止矛盾扩大,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将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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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