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海,曾任江苏省丰县县委书记,被判刑12年。据悉娄海任期发生了轰动全国的“八孩女”事件。

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娄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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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海,男,1976年2月生,汉族,江苏邳州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江苏省丰县县委书记。

  • 娄海曾在“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中被撤职

2022年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同步发布关于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处理情况。

其中,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受访时表示之前不知晓“八孩女子”事件。“作为地方主官我感到很愧疚。这种愧疚将伴随我的下半生。”娄海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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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职权撤职当月仍在敛财

值得注意的是,娄海于2022年2月被撤职,这次宣判是两年多来首次“现身”。判决显示,被撤职当月他仍在敛财。

事发两年多后,娄海再次进入公众视线。淮安中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22年2月,娄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居间介绍项目、违章建筑处罚、变更查封保全的财产、提高安置房回购价格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1429万余元,其中1029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法院认为,娄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鉴于娄海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犯罪未遂,认罪认罚,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