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12月18日电 (马可欣)本网从“懂青海 爱青海 兴青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场新闻发布会获悉,2024年1至11月,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涉环境资源类案件774件。
青海法院树立预防优先和注重修复的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司法保护体系,注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兼顾保护生态和经济发展。针对青海生态系统易损难修的特点,把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
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机制建设方面,与青海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及归口办理办法。印发《关于环境资源执行案件管辖的意见》,有效解决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审理后产生的执行问题。
积极参与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同体建设,与秦岭沿线法院签署有关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及宣言,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黄河流域9省区协作框架协议及倡议,不断完善国家公园、长江、黄河等流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大格局。
青海法院和江苏法院在玉树市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上下游协同守护好“中华水塔”。与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检察院、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等6家单位联合签署青海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意见,开展日常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
此外,还积极报送全省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典型案例,相关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旅游典型案例,4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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