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到很多民营企业在违约了,很多民营企业的违约,很多是因为自身企业的问题,也有一些是因为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传导导致的民营企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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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违约了,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应该付的款,却拖延付款,甚至还有一些款项在隐性债务里,连摆上台面都没有给摆上台面,工程就做了。项目就完工了。完工了,迟迟得不到货款结算,一问还没有报计划。报了计划的,按照合同约定,有些也被拖延付款了。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申请破产吗?申请破产,按照破产法进行清算。如果没有进行申请破产,这些项目的负责人是不是也应该来负起责任来?项目建设不是自己的,是代表地方政府进行投资的,当然,其动机和目的是为了美丽中国的建设,这是无需质疑的。可是违约了。如果民企违约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民企负责人会被限制消费,成为失信人。可是,地方政府项目违约了,怎么就没有失信人呢?怎么就没有人被限制消费呢?

当前,中国主要问题就是社会信用出了问题。而社会信用的主要源头在于地方政府债务违约,包括隐性债务。可为什么老管老管怎么也管不好呢?为了施政的政绩。这些正极或者修了路或者修了产业园等等,为美丽的中国建设添砖加瓦。这的确是好事啊,可也得按照规则进行投资。权利若不受监控,没有预算项目,反而投资了,这可咋办?或者有预算项目投资了,可就是没有钱付款。产生这种问题,谁该负责?针对这种屡禁不止的现象,就应该让这些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他们也应该被打上限制消费失信人标签。难道不应该?

社会信用重塑才能够更好的把中国建设成世界最伟大的国家。重塑社会信用已成为当务之急。今年,政府出台了太多太多的政策来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让大家看到了希望。这些文件要得以贯彻执行啊,要快速的执行,很多企业已经被拖欠货款五年十年了,很多企业都倒闭,问题真的应该快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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