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中重型货车限行的公告

按照《吴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中重型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要求,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以下7处设置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中重型货车限行实施非现场抓拍处罚。

现公告如下:

一、卡口设备

1、长江东路与东环交叉口东侧卡口(东向西)

2、长江东路与东环交叉口南侧卡口(南向北)

3、嘉陵江路与东环交叉口东侧卡口(东向西)

4、105国道与黄河路交叉口东侧卡口(西向东)

5、105国道与钱塘江路交叉口东侧卡口(西向东)

6、黄河路与东环交叉口东侧卡口(东向西)

7、220省道403KM+700M卡口(南向北)

二、电子抓拍违法行为及违法代码

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2月25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7日

稿件来源:吴桥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