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中重型货车限行的公告
按照《吴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中重型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要求,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以下7处设置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中重型货车限行实施非现场抓拍处罚。
现公告如下:
一、卡口设备
1、长江东路与东环交叉口东侧卡口(东向西)
2、长江东路与东环交叉口南侧卡口(南向北)
3、嘉陵江路与东环交叉口东侧卡口(东向西)
4、105国道与黄河路交叉口东侧卡口(西向东)
5、105国道与钱塘江路交叉口东侧卡口(西向东)
6、黄河路与东环交叉口东侧卡口(东向西)
7、220省道403KM+700M卡口(南向北)
二、电子抓拍违法行为及违法代码
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2月25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7日
稿件来源:吴桥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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