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备受社会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迎来新进展。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封面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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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封面新闻记者代睿 摄影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在发布会上介绍,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起草,国务院提请审议。

王翔指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总体要求,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等各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今年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标志着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正式启动。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4天后,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司法部已经收到了一千多条意见和建议。这部法律通过后必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