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印象中,知识产权似乎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很远,甚至有一些晦涩难懂。但对于市先进工作者、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王迁来说,“知识产权”既是研究的方向和永远的兴趣点,也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从教至今,他时刻钻研教学方法和技能,将一个个复杂拗口的概念、法条拆开揉碎,用博人一笑的小段子、生活中的日常小事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受到了学生们的普遍欢迎,被大家亲切又诙谐地称呼为“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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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右一)和同学们一起交流座谈。受访对象供图

学术成果反哺司法实践

20世纪90年代,中国正式全功能接入互联网,开启网络时代后,与网络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特别是著作权问题层出不穷。2003年开始,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开始呈井喷式增长,彼时刚博士毕业的王迁,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学术兴趣,并确定了以后的研究方向。

如今,他的研究成果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较大影响。他提出的观点不但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所采纳,还直接出现在了法院判决书中。如在“金庸诉江南案”中,判决书正文写到“正如华东政法大学王迁教授在《同人作品著作权侵权问题初探》一文中认为判断同人作品是否为侵权作品的关键,在于正确地划分思想与表达的界限……”,全文引用了他的成果约200字。像这样以学术研究成果反哺司法实践的实例,在王迁的身上可谓不胜枚举。

“从来没有上过没有精心准备过的课”

2003年,王迁来到华东政法大学任教。21年来,他的课始终受到学生们的普遍欢迎,选课过程可谓“秒杀”,300人的大教室每每座无虚席。在学生匿名网上评教系统中,这样的留言比比皆是:“‘迁神’平时讲课就很善于启发思维,尤其是周五补课,四节课过去了我竟然完全意犹未尽!真正地用人格魅力和学术魅力征服了学生!”打开王迁的电脑,你会发现其为了备好课,在电脑里存储了2000余个教学材料,“这些都是我在学术研究和日常生活中观察、发掘到的,可以运用到教学中的素材。”王迁认同“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任何一个概念和法律条文,如果用说教的形式灌输给学生,一定达不到效果;若是以“寓教于案”的形式,为每一个知识点配上典型易懂且趣味十足的案例,学生们理解起来肯定会容易得多。

王迁举了一个“奶瓶”的例子。在专利法中,有一个难点内容,即对“实用新型”的定义。《专利法》是这样定义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对于文科生来说,过于抽象复杂,且与人们的常识经验有相当距离,常常难以被理解。当时刚成为“奶爸”的王迁,在用奶瓶给宝宝喂奶时,发现奶瓶的形状不是直的而是弯形的,查阅资料后发现,由于冲奶粉时会产生一些浮沫,而小婴儿吸多了容易打嗝,为了防止婴儿过多吸入浮沫,于是将奶瓶制成弯形的,将浮沫集中在奶瓶的“颈部”。

“这不就是一个对产品形状进行设计从而解决技术问题的‘实用新型’吗?”王迁表示,他后来直接“偷”来儿子的奶瓶为学生们解释这一抽象的定义,并在教学中沿用至今。许多已毕业十多年的学生告诉他,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什么是“实用新型”,因为记住了那个奶瓶。还有学生留言道:“记得您曾说过,从来没有上过没有精心准备过的课。当您拿出儿子的奶瓶当教具的时候真是很感动。”

(劳动报记者 李成溪)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