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草味面包保质期内发霉导致孕妇住院”一事出现反转。12月18日晚,百草味称,经核实,消费者刘某所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系凭空捏造,公司根据掌握证据以被敲诈勒索向公安机关报警并被受理,现刘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续将等待法律的进一步裁决。

面包发霉”事件反转

据了解,日前,一位ip来自福建南平的消费者表示,自己是一名孕妇,她网购了百草味面包,吃了几口后味道不对,仔细一看发现面包发霉,袋子里还有卷毛,后半夜她的肚子疼,还伴有宫缩导致紧急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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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百草味工作人员从杭州赶至厦门,希望能上门找消费者处理,将涉事的面包拿去检测,或让当地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代为上门处理,消费者以怀孕39周不方便被打扰为由,拒绝了百草味。该名消费者称,她希望百草味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赔偿1000元,她再将出现问题的面包通过快递寄给百草味,但是百草味方面坚持要看到实物才能赔偿

12月9日,针对此事,百草味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经相关部门核查与自查显示,我公司库存内的该产品各项检测均正常,同时,我们注意到该消费者近期连续对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多家食品企业,发起类似食品安全质量的投诉与举报,经与友商沟通对比现有证据发现,该消费者可能具有通过伪造食品质量问题,恶意投诉以寻求不当索赔的嫌疑。”

12月14日,此前自称吃了百草味发霉面包导致住院的消费者发布《致歉信》,承认关于百草味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内容均是其个人编造,其通过注入墨水伪造食品发霉问题及添加毛发伪造异物问题,试图向百草味敲诈勒索,以达到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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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友进一步指出,其伪装孕妇身份,伪造住院记录,试图通过这一特殊身份获取更多的同情和支持,其孕妇身份纯属虚构,目的是增强其言论的可信度,博取公众的同情和关注。

相关律师认为,该女子编造虚假信息诋毁百草味,损害了百草味的商业信誉,涉事女子仅公开道歉尚不足以弥补百草味所遭受的损失。该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食品质量问题等手段向百草味索赔,如果数额较大或者勒索多次的行为,还涉嫌敲诈勒索罪。

恶意投诉频发

天天消费发现,近年来,恶意投诉事件时有发生,部分“职业举报人”打着打假的旗号对商家“鸡蛋里挑骨头”,而商家为了顾全品牌声誉不惜忍气吞声,反而助长了“职业举报人”的嚣张气焰。

据北京日报,女子李某自称看新闻时得知有人用虫子敲诈餐馆便动了歪心思,她将死虫子偷偷放进调料碗中,以投诉到食药监部门相威胁,先后6次敲诈海底捞门店。最终,她也成了新闻中的反面教材。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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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时间视频,今年4月份,王女士向北京马连洼街道市场监管所投诉称,自己在一家餐厅吃出人体毛发,索赔1000元。接到投诉的属地市场监管所发现,王女士一个月内在六家餐厅吃出毛发,多家餐厅为其免单并给予一定的赔偿。经查,王某频繁在不同商家吃出人体毛发,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检察日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上千家网络销售企业被恶意投诉、举报,其中近400家被勒索,单笔勒索金额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

自2021年11月起,白某针对部分网络商户产品宣传页面中的表述瑕疵进行投诉、举报,并暗示可以“协商解决”。与商户取得联系后,白某便步步紧逼、勒索财物。在执法部门作出立案不处罚或不予立案决定后,白某仍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等手段向执法部门施压,致被投诉商户无法正常经营,无奈之下向白某支付“和解金”。白某还找到于某等人开展“举报”业务,由于某等人经营的公司提供人、财、物,成立“打假部”,白某传授作案方法,组织、指挥实施敲诈勒索活动。

经审查,自2022年7月10日至案发,上述人员恶意投诉、举报信息达6万余条,涉及网络商户1万余家,白某等人涉案犯罪金额为38万余元,白某此前单独以上述方式敲诈网络商户20余万元。今年8月21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白某、于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三个月,各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11月14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权威人士介绍,合法“打假”与“敲诈勒索”有明显区别。第一,是否有索赔依据。打假维权者主张赔偿,需要有拥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若其索赔请求没有事实基础,或者完全基于虚构或捏造的事实,那么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了。第二,维权手段是否非法。主要看是否构成威胁、恐吓或要挟。主要在于评估手段是否足以使相对方产生恐惧不安心理。比如动辄以网络曝光,利用流量相要挟的行为。因此,对于合法的打假维权者而言,确保索赔依据的合法性至关重要。明确相对方行为是否确实侵犯了自身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索赔金额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何为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敲诈勒索行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敲诈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企业因敲诈勒索行为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敲诈勒索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被处以不同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例如,如果敲诈勒索的数额较小,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处罚措施可能包括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处罚可能延长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勒索赔偿金,或者依据恶意制造的假象起诉请求支付赔偿金等违法索赔行为,《解释》规定,上述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虚假诉讼罪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以惩治违法索赔行为,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对于恶意投诉,企业要勇于说“不”。同时,作为消费者,不要人云亦云,切勿信谣传谣。

(部分内容综合自极目新闻、检察日报、时间视频、北京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