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 徐晓安)支持项目投资,对苏州市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在苏州取景拍摄,给予每集1万元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培育苏州网络微短剧经营主体,加快打造微短剧产业链,12月19日上午,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十三条措施。
在鼓励剧本创作方面,对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且能体现苏州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给予扶持。鼓励经营主体开展微短剧剧本创作,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且上线播出的,经审核,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奖励。
在支持项目投资方面,对苏州市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项目,在头部网络微短剧视听平台播出并达到良好效果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鼓励取景拍摄方面,鼓励在苏州取景拍摄制作微短剧,推进微短剧与古城古镇、山水园林、现代都市、商业消费等深度融合。对苏州元素突出且促进苏州旅游宣传的微短剧,经审核,给予每集1万元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支持发行播映方面,支持新引进和新设立微短剧平台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培育微短剧平台企业,对发展较好的列为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对在头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达到一定规模并取得良好发行效果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鼓励文化出海方面,鼓励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加强合作,拓展微短剧的多语种海外市场,开展内容创作、制作技术、发行播映等方面国际合作,鼓励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达到一定出口规模的微短剧企业,经审核,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在做大做强企业方面,鼓励网络文学、MCN机构将优质IP转化为微短剧产品,鼓励电商平台探索微短剧多元商业模式,带动版权、MCN、IP衍生、第三方服务商等配套集聚。对纳入苏州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企业规模增速超过20%的,经审核,按照增量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纳入苏州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在促进集聚发展方面,支持各地规划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吸引微短剧制作、发行、后期、演员经纪、器材租赁、知识产权保护等上下游企业入驻,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对苏州市新建或改建以服务微短剧摄制作为主要业态的园区、基地项目,项目实际投资额超500万元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鼓励技术研发方面,支持企业在微短剧制作加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软件和技术,提升微短剧的制作质量和效率。对微短剧企业购置研发设备,经审核,按照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在完善服务平台、强化要素支撑、开展“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等方面,其中亦有涉及。该政策措施将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苏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和兑现,同一事项或项目符合市级财政多个支持政策的,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不得重复申报。该政策措施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面对微短剧新赛道,苏州抢抓市场机遇。当前苏州全市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和服务机构达400余家;2024年1月至今,苏州市网络视听规划备案的微短剧达135部、通过备案审核41部、上线播出6部;入选国家广电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的剧目数量在省内名列前茅。目前,苏州积极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生产,先后出品30余部微短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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