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计划投资4.68亿元的安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招标,成为安阳市首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开评标的工程项目,标志着安阳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上取得新突破。
“评定分离”作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是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与“定标”作为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即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不明确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标人遵循合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组建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议,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规则与方法,在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信用情况、投标报价、履约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自主、择优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突破了‘一评定终身’的评标模式,评标委员会评标不定标,减少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有效防范串标风险,防范了向专家‘公关’的风险,让评标专家的作用回归到专业顾问的角色,有利于提高项目后期建设管理质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魏沛介绍,“招标人择优定标,落实了招标人的自主权,压实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有效实现了权责统一。”
评标结果不再等于中标结果,还定标权于招标人,有利于实现政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打击、防范围标串标行为。安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定标的成功实践,对消除评审专家“小圈子”“熟面孔”等干扰因素、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助于安阳市营商环境优化再提升。
今年以来,安阳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出台了《安阳市重大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探索“评定分离”的“安阳方案”。
为推动安阳市首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廉洁高效开展,安阳市纪委监委全程指导,对定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廉洁公正。“‘评定分离’是安阳市深化招投标专项整治的又一项改革创新举措,通过此次项目试点,梳理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的责权归属,降低了腐败风险,促进了公平竞争,推动形成了高效规范、竞争充分、公平透明的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安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司卫青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发挥监管、指导等作用,持续创新服务举措、规范交易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营造安阳市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保驾护航。”(来源:安阳市委宣传部 作者:郝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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